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价、行权价是核心价格条款,监管有明确定价底线,上市公司在规则内自主确定。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均价的 50%,同时不低于前 20 日、60 日、120 日均价的 50%。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底线更高,一般不低于公告前 1 日收盘价,以及前 20 日、60 日、120 日均价较高者。

价格越低,激励对象安全垫越厚,拿到收益越容易,对原有股东越不友好;价格贴近二级市场现价,激励对象想要盈利,就需要股价持续上涨,和二级市场股东利益更一致。

部分公司会选择在股价回调阶段推出股权激励,压低授予成本;高位推出激励方案,激励对象风险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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