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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嘉应制药(002198)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文件显示,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依据《证券法》对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预处罚。目前,嘉应制药投资者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维权(详见文末)。
根据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嘉应制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嘉应制药董事长李能是湖南药聚能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聚能)的实际控制人,药聚能构成嘉应制药的关联方。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因药聚能存在短期资金需求,嘉应制药的子公司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嘉应)以月初转出、月末转回的方式,向药聚能提供短期资金拆借,单笔发生额在4万元至5,999万元之间。其中2024年度合计转出16,999万元,2025年1月转出5,000万元,并均于当月转回,累计涉及金额为21,999万元,占嘉应制药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83%。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截至2025年3月末,药聚能已将相关资金利息支付给湖南嘉应。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事项。
广东证监局指出,李能作为嘉应制药董事长,组织相关人员向药聚能转账,是对嘉应制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游永平作为嘉应制药的总经理及湖南嘉应的总经理,负责嘉应制药和湖南嘉应的整体运营和管理,未勤勉尽责,是嘉应制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史俊平作为嘉应制药时任财务总监,负责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整体财务工作,未勤勉尽责,是嘉应制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最终,广东证监局拟对嘉应制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0万元;拟对李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60万元;拟对游永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拟对史俊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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