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等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联合发布《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合规指引》。为防控安全风险,住宅电梯应每日巡检,实行“零风险”报告。

  本市电梯保有量已达到31万台,其中住宅电梯占比一半。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为此,最新发布的合规指引,对住宅电梯使用单位提出了使用管理、检验检测、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四项合规要求。

  为了防止住宅电梯出现超期未检验、检测情况,确保电梯始终处于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状态,合规指引提出,使用单位应建立基于电梯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依据清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强化对电梯安全风险的防控。其中,电梯安全员每日要进行巡检,实行“零风险”报告;电梯安全总监每周要组织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情况;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调度会议,及时总结电梯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同时,根据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型电梯事件,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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