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蓬勃发展并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深刻改变着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方式。数字技术与消费结合,已成为一种新型消费形态,是扩内需、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动力。作为发展数字经济的主力军,信息通信业在激发数字消费潜能助力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大有可为。
目前,我国信息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数字产品服务和场景不断丰富,消费主体规模庞大,数字消费在助力扩大内需方面潜力巨大。
网络基础能力日趋完善,数字消费底座不断夯实。目前,我国建成了全球技术领先、规模最大的光纤和移动宽带网络,截至9月末,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6.6亿户,5G移动电话用户近10亿户。我国农村地区已经实现“县县通千兆、乡乡通5G、村村通宽带”,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6.5%。
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庞大,数字消费新势力持续崛起。随着互联网技术红利持续释放,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超9亿人,“00后”“银发族”和农村群体等数字消费新势力日益活跃。《互联网助力数字消费发展蓝皮书》显示,我国“00后”网络购物使用率达88.5%,60岁及以上网民网络购物使用率为69.8%,农村网民网络购物比例达76.7%。
新产品新服务不断涌现,数字消费场景日趋丰富。数字消费新增长点不断涌现,据统计有近六成网购用户购买过真丝马面裙、宋锦马甲等国货“潮品”。文旅出行消费十分火热,截至去年底,我国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规模已超过5亿人。直播、短视频、内容电商模式正在影响数字消费决策,文旅IP热点带动“县域游”“小城游”等持续升温,助推“城市漫步”“露营经济”“夜经济”等文旅消费新场景不断涌现。闪购、即时配送、同城配送或“小时达”等线上消费让消费者尽享便利生活。
数字经济动能澎湃,数字消费势头强劲。《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年)》显示,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2.8%,规模达到53.9万亿元,数字经济增长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66.45%。作为数字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消费势头强劲,以网上零售为例,2023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5.4万亿元,连续11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6%。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面对需求不足的突出症结,信息通信业要进一步激发数字消费潜能,发挥数字消费在扩大内需中的重要作用。
升级数字基础设施,促进数字消费普及。数字基础设施是实现数字消费的前提条件。进一步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促进“双万兆”网络普及,为低空经济、虚拟现实等高带宽需求应用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加快精品高速网络向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延伸,提高覆盖率,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发挥数字基建拉动投资、促进新型消费的作用。
拓展数字消费群体,鼓励消费新势力崛起。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发展银发经济。“银发族”对健康医疗、文旅出行等方面的数字产品服务有强烈需求,是数字消费的重要增长极,应加大数字产品服务的适老化改造,为“银发族”消费提供便利。“90后”“00后”是数字消费主力军,可在个性化消费、国货消费、智能消费等领域为其提供更好的数字产品服务。此外,农村网民是数字消费的重要潜在力量,可针对其热衷的短视频平台购物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增强其消费能力。
丰富消费产品服务,打造消费新增长点。健康消费、文娱旅游消费、生活服务消费及智能家居消费等一大批新消费增长点加速形成,为信息通信业打造新的数字产品服务提供了广阔空间。以智能消费为例,据统计,购买过智能家居产品的用户占网购用户的25%,市场前景广阔。此外,传统消费产品服务的数字化升级也是广阔蓝海,实施大型商圈综合数字化改造工程、打造便民信息服务综合体,促进生活服务消费权益化、线上化。
创新消费场景载体,营造优质消费环境。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等新模式触发了大量潜在消费,成为数字消费的“主力军”。“闪购”、即时配送或“小时达”等即时零售,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便利。信息通信业在这些场景中都能提供优质的数字产品服务,发挥重要作用。此外,信息通信业还可以创造虚拟现实、低空经济等新消费场景,打造贴近百姓、丰富多元的数字生活服务平台,提供线上线下融合、交易灵活的便民消费服务。
数字消费潜力无限,信息通信业要准确把握数字消费的新趋势、新规律,以优质的数字产品服务满足市场需求,助力扩大内需,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