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抚顺销售分公司:

根据《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市商务局拟于2025年11月19日对你单位经营者资格证照、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请提供下列材料、物品和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各项检查活动:

(一)材料、物品清单:营业执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到场配合行政检查的人员:经营单位负责人。

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及市商务局网站,与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共享,并通过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

如对检查事宜存有任何疑问,可与市商务局市场运行与消费服务科联系。

(联系人:章芝霖  联系方式:57500705)

抚顺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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