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银保监会重磅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并将于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

根据《指导意见》,改革实施后,将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目前离改革正式实施仅剩下不到20天的过渡期。全行业要做好改革落地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

车险作为财险领域的第一大业务,社会关注度高。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

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

为了解决好车险领域的复杂问题,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同时,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

消费者将真切感受到改革红利

根据《指导意见》,改革实施后,将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届时,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到以下改革红利。

一是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二是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三是商车险产品更为丰富。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

四是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五是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至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六是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做好改革落地前各项准备工作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离改革正式实施仅剩下不到20天的过渡期。全行业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做好改革落地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各主体职责分工。车险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险种。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车险综合改革不仅是保险问题、行业问题,更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监管部门、财险公司、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对改革各项工作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确保改革万无一失,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二是务实高效,统筹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各银保监局要加强车险市场研究分析,根据改革总体思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提出当地车险监管指标意见;要加强车险市场监测,改进非现场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改革前后市场平稳有序。各财险公司要集中人力物力,做好费率测算、系统开发、人员培训、单证印制、联调测试等各项改革准备工作,制定改革应急预案,确保改革顺利切换;要科学制定改革后市场竞争策略和考核方案,切实防范定价风险、偿付能力风险和其他经营管理风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改革工作部署,做好配套制度的制定发布和技术支持工作,保障车险综合改革和经营平稳有序。

三是加强宣传,为改革创造良好环境。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指导意见》及相关改革配套制度的政策宣导工作,让各方面正确了解改革、认识改革、接受改革、支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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