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中,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脱颖而出,被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一荣誉分量极重,是鲁花继2012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021年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后,斩获的又一“国字号”殊荣。
“全国文明单位”堪称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每三年评选一次,旨在表彰那些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始终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全面开花,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深受群众认可,具有全国性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单位。鲁花集团作为本届荣获该称号的唯一一家山东省粮油企业,其实力与担当可见一斑。
自1983年成立以来,鲁花集团就将精神文明建设深深嵌入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持续强化党建引领,秉持“明道多德,利人为公,先爱他人,以德取得”的企业价值观,一路稳健前行,实现了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鲁花在推动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国民健康、保障国家粮油安全等诸多领域,都展现出一家民营企业的硬核实力,贡献了不可或缺的坚实力量。
鲁花集团的企业文化,有着浓厚的“人民”底色。1986年,创始人孙孟全创建鲁花植物油厂时,就将“为人民服务”这一理念深深植入企业基因。在他心中,“为人民服务”既是作为共产党人的初心,也是企业发展的正道——企业只有永远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才有成功的可能性。基于此,“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被镌刻在鲁花办公楼外墙上,“产业报国,惠利民生”成为企业发展宗旨,“绝不让消费者食用一滴不利于健康的油”的承诺,更是掷地有声,为鲁花发展明确了价值航向。
在“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引领下,鲁花一心只为让中国人吃上干净、安全、浓香、健康的高品质食用油,矢志科技创新。从最初十几人的乡镇民企,一路拼搏,成长为年产值数百亿元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生产工艺、产品品质等方面不断取得重大突破。
2007年,鲁花集团党委成立,“坚持党的领导”第一时间被写入公司章程。此后,鲁花紧跟党和国家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号召,立足企业实际,守正创新,制定了一系列企业理念与文化规范,如“鲁花战略经营之道”“鲁花的企业精神”“鲁花人的行为准则”“鲁花八荣八耻”等,逐步构建起完备的企业文化价值体系。为让这一体系落地生根,鲁花坚持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培育员工树立正确价值观,真抓实干。正因如此,一批又一批优秀管理队伍和员工队伍不断涌现,推动着鲁花持续发展壮大,成长为中国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民族企业排头兵。
此次荣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对鲁花过往成就的高度认可,更是为其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鲁花集团也定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以新起点为契机,凝心聚力,深耕主业,在高质量发展之路上奋勇前行,为推动行业进步、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和谐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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