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有哪些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手续如下:
第一步、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1、本人办理
带上个人身份证、公积金缴存证明和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提出申请。
2、单位经办人办理
单位经办人带上身份证、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提出申请。
3、委托他人办理
被委托人带上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个人授权委托书》及提取用途相关证明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提出申请。
第二步、管理中心审核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后会根据资料展开审核,然后做出准予提取或是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客户。
第三步、划拨款项
准予提取的,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款项发放至指定银行卡当中(客户可以于第四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者ATM机上查询自己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如果尚未到账,可以拨打电话12329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住房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
1、公积金提取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可以到账。相关部门审核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通过后汇款到个人账户;公积金提现后的第4个工作日可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如未到账可以电话咨询。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