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西宁10月13日电(记者王金金)日前,盐湖股份因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受到资本市场关注。就此,盐湖股份向记者独家回应,此次涉事子公司盐湖能源早已在2014年停产,本次变动对盐湖股份实质经营及今后战略发展并无影响。

10月12日晚,盐湖股份发布公告称,10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因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收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局告知函。

资料显示,盐湖能源于2012年6月注册成立,主要负责盐湖股份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矿建设、运营。

公告显示,盐湖能源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实施煤炭资源开采,系违法采矿行为,盐湖能源已于2014年全面停止了矿区一切活动,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涉事的盐湖能源已被列入僵尸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前期已经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盐湖股份表示,为降低盐湖能源涉嫌非法采矿产生的社会影响及法律影响,盐湖能源拟将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共计3.57亿元及时退缴至公安机关。

公告发出后,盐湖股份今日股价低开高走,截至收盘股价报收29.07元,涨幅1.40%,成交额29.22亿元,换手率1.88%,振幅6.73%,总市值1579.34亿元。

盐湖股份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子公司盐湖能源非法采矿事项的处理进展情况,积极督促盐湖能源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做好相关工作。

据盐湖股份内部人士透露,此次涉事子公司盐湖能源自设立以来生产时间不到两年,早已无实质经营活动,退缴非法收入是没收子公司多年前采煤收入,对当前盐湖股份实质经营及今后战略发展并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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