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在一些电商台,由多个未拆封快递件组成的快递盲盒受到一些消费者追捧。本该由买家签收的快递件为何会成为盲盒被上架?销售所谓的快递盲盒是否合法?《工人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满足年轻消费者的猎奇心理

“拆到的东西基本没什么用处。”日,买家石女士在某电商台购买了一个价值30元的快递盲盒。“手机壳、灯泡、机械部件已经算好的了,里面竟然还有过期的暖宝宝、已经拆封的艾灸条、写不出字的笔……”

多位受访买家都表示,快递盲盒拆出来的大多是一些价值不高的小物件。

记者调查发现,电商台和二手交易台是这些快递盲盒销售的主要渠道。商家“按个卖”或者“按斤卖”。“按个卖”有19.88元30个、23.88元40个、59.88元60个等价格;“按斤卖”有35元2斤、60元4斤、112元8斤等不同价格。有的快递盲盒卖家月销量超过3000件。

一些买家向记者表示,快递盲盒普遍售价不高,在商家“商品物超所值”的宣传刺激下,才选择了尝试。除此之外,一些短视频台自媒体博主的热门开箱视频也为快递盲盒吸引了流量。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周清杰认为:“商家将未知商品包装后售卖给消费者,是有意制造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带来了实际购买物与臆想商品之间的不确定,进而满足某些年轻消费者的猎奇心理。”不过,一些不良商家利用“不确定”销售不合格产品、过度营销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快递件变成盲盒

一些买家向记者表示,盲盒里的每个包裹都带有快递原件的包装,来自不同的快递公司,且每个包裹上都印有原收件人的完整信息。那么,这些本来该被签收或者退回商家的快递件是怎么摇身一变成了“快递盲盒”被再次上架销售的呢?

通过北京快递盲盒买家提供的快递包装袋,记者联系到了一份快递原件的收货方——上海宝山的褚女士。

褚女士表示,这个快递件确实是自己曾经购买的商品,因为收货地址问题,她并没有签收,而是中途退回,卖家的退款也已经收到。但记者查询快递包装上的物流信息发现,褚女士的快递并未被退回到广东的商品卖家,而是在上海宝山的一个网点被签收,后又作为快递盲盒从上海发出。

记者打通了该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对快递盲盒的现象并不了解。“如果是写明地址的快递是不应该被再次售卖的。”该客服人员还向记者表示,快递员丢失快件,一旦被投诉后,会面临商品价格数倍的处罚。

记者在电商台搜索“快递盲盒”发现,一些店铺在首页声明了自己的货源方向,例如主要来自直播下架的商品尾货、仓库商品以及积压的无主快递。

“它们就是买家退货、卖家也没有收回的快递积压件。”淘宝上一位卖家这样告诉记者。

有物流行业从业者向记者表示,有些快递盲盒是一种商业噱头,快递上的收件人信息、电话都是假的,销售者只是借用盲盒概念,把一些本身并不值钱的小东西卖掉。

卖盲盒不能是“法盲”

“因为各种复杂原因,有些快递真成了无主件,长期无人领取,但并不表示这些无主件可以被随意处置。”陕西学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晶表示,《快递暂行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此外,对于无主快递件,《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也有相关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安排专门场地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进行保管,保管期限自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登记之日起不少于1年。”

“出售的快递盲盒若连收件人个人信息一块出售,就泄漏了消费者个人隐私,也给其他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刘晶表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而在电商台上,把无主快递当成盲盒卖的现象依然存在。快递行业专家赵小敏认为,目前对于贩卖快递盲盒的行为在监管层面还有些滞后。“无主快递积压也是快递行业一直以来存在的现象,但任何快递企业都不能私自出售快递件。”

“监管部门应对此类现象高度重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如果快递企业对于无头快递处理存在疑问,建议尽快与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共同协商解决,避免法律风险。”赵小敏说。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