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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你游泳场所通过承诺制办理卫生许可证后进行的第一次卫生监督全面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你游泳场所提出以下卫生监督意见,一是自检结果公示栏公示时间应具体到时、分,二是池水消毒产品应进行索证……”。6月13日下午,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对一家近日新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游泳场所开展现场系统指导,督促其“履诺”。

据悉,该场地是新建的游泳场所,交谈中,行政执法人员发现卫生管理人员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方面经验存在不足,现场对卫生管理员宣贯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对其提出的问题给予了一一解答。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该游泳场所从业人员已办理了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制定了相关卫生制度、储备了池水消毒剂以及配置了池水循环过滤消毒设备等,基础物资准备良好,针对现场发现的少数卫生问题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整改到位。

游泳场所承诺制办理卫生许可证后卫生监督部门快速介入,现场指导,大大的提高了场所管理人员卫生管理水平,对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履诺”的场所,将依法撤销其卫生许可证。持续跟进“放管服”,县卫生监督部门还召集了辖区内13家游泳场所的经营者和卫生管理员开展了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培训会议,全面提高辖区内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市民享受卫生健康的清凉一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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