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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大新地区]法定图则09-01、09-02、09-10和09-11等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明薯田蒲地区]法定图则05-01、05-02等19个地块规划调整局部调整的通告。

其中,南山大新地区4块地块规划调整,其中一块文化设施用地由现状保留调整为规划,意味着这块文化设施用地未来有望重新规划;公明薯田蒲19块地块调整,调整后,该区域共有8块普通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458590平方米。

根据公示,原规划情况为,09-0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用地面积9496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为“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所”,备注“现状保留”。09-02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2800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09-10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4131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变电站”,备注“规划”。09-11地块,用地性质为“垃圾处理用地”,用地面积913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备注“规划”。

拟调整后,09-01地块用地性质表述由“公共绿地(G1)”调整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由9496平方米调整为11534平方米。09-02地块用地面积不变,用地边界重新优化,备注由“现状保留”调整为“规划”。09-10地块用地性质表述由“供电用地(U12)”调整为“供应设施用地(U1)”,用地面积由4131平方米调整为3500平方米,备注由“规划”调整为“沿地块南侧设置一条宽度不小于12米的公共通道,连接南光路,具体线位结合建筑方案确定”。09-11地块用地性质表述由“垃圾处理用地(U52)”调整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用地面积由913平方米调整为1204平方米,配套设施由“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调整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站、环卫工人作息房”。

根据通告,经过调整后,公明薯田蒲地区共有8块普通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458590平方米。另外,有7块公园绿地用地,1块农林和其他用地,1块交通场站用地和1块供应设施用地。

据备注内容,公园绿地面积应不小于118666平方米。鼓励本单元内相邻地块之间通过连廊或地下通道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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