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债务关系如债务人确定无偿还能力是否可予中止执行问题的批复》:对于个人债务的处理,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不仅应当在判决前对当事人进行具体的调解,而且在判决后,如果确认债务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还可以将具体的情况告知债权人,允许债务人分期付款,或者允许债权人免除债务。若债权人要求继续履行,则其应指出可执行财产,酌情处置。

2、若被执行人确已无力支付,且无第三方代付,则执行申请人可于日后得知被执行人财产后,随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不受强制执行期限之约束。

3、《民法典》第189条【分期付款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分期付款的,从最后一次付款期满开始计算。

司法冻结是永久的吗?

司法冻结并非永久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冻结,但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除此之外,还可以延期三个月。对于动产的查封和扣押,以一年为限,其他财产权的查封和冻结,以两年为限。对于申请执行人提出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和冻结期限届满之前,将查封、扣押和冻结的期限延长到该期限的一半以内。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