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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支出连续9年占比保持在75%以上。极目新闻记者近日从湖北省财政厅获悉,湖北财政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重点,切实兜牢民生底线,各项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2022年,湖北财政筹集就业补助资金41.3亿元,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统筹力度,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稳定现有就业、增加新的就业、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8.8亿元、稳定岗位422万个,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46万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岗促就业保民生。

继续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8连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7年实现同步调整,惠及全省近620万退休人员。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稳定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要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

持续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稳步提升社会救助标准,筹措资金113亿元,支持各地统筹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确保全省156.3万城乡低保对象、25万特困供养对象、0.5万孤儿基本生活有保障,每人每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8400元、6266元,每人每年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6807元、12072元,每人每月集中和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分别达到2275元、1413元。应对疫情影响,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阶段性降低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标准增发补助等资金8.8亿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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