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证监会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黄运成

新华财经北京12月1日电题:发挥上市公司带动作用 是实现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步骤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全国297个地市级城市全部披露前三季度GDP总量数据,拥有A股上市公司4453 家,占全部上市公司数量的98.41%。城市GDP总量涵盖了一百亿到三万亿不等的区间。

按GDP总量指标将这些城市划分为4类,分别为:①第一类城市:GDP总量大于5000亿(35个);②第二类城市:GDP总量在2300亿—5000亿(65个):③第三类城市:GDP总量在1100亿—2300亿(95个):④第四类城市:GDP总量小于1100亿(102个)。以下统称为第一、二、三、四类城市。

统计显示,①第一类城市拥有A股上市公司3078家(占比69.12%),总市值占比73.11%,平均每个城市拥有上市公司88家:②第二类城市共计有848家上市公司(占比19.04%),平均每个城市拥有上市公司13家:③第三类城市共计有381家上市公司(占比8.56%),平均每个城市拥有上市公司4家:④第四类城市共计有146家上市公司(占比3.28%),平均每个城市拥有上市公司1家。可以发现城市GDP总量与其拥有的上市公司数量紧密正相关。

在上市公司地域分布方面,这四类城市在华南、华东和华北地区的上市公司数量为3862家(占比86.73%),远超在西南、西北、东北地区的上市公司数量591家(占比13.27%)。A股上市公司在我国的分布情况呈现出了南多北少、东多西少的局面。这与我国城市经济整体发展态势相吻合。

同时,在七大战略新兴产业方面。第一类城市中符合七大新兴战略产业范畴的上市公司有998家,占比为74.64%;第二类城市有216家,占比16.16%;第三类城市有88家,占比6.58%;第四类城市有35家,占比2.62%。七大战略新兴产业是国务院发文提出的我国未来十年产业发展的方向,是未来城市经济发展的大战略。

因此,从我国城市发展的总体格局来看,第一类城市应全力培育发展符合战略新兴产业的上市公司,助推我国高端制造业朝世界先进水平更进一步:第二类城市要发挥上市公司突出的工业制造能力,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第三类和第四类城市要在发展地区特色产业的同时,培育出符合地区特色的上市公司,从而提升相关产业的附加值,并通过上市公司产业链拉升品牌效应,提升城市的产业层次,为区域经济发展赢得长期优势。发挥上市公司带动作用更是实现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最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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