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办、国办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标志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局部试点转向全国推行。

继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长护险,覆盖哪些人群?有哪些保障待遇?长护服务供给如何?系列视频将通过六个关键词为您解读。

■关键词之三:“重度失能人员”

意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凡是经失能评估认定,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相应的照护服务并获得报销。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张西凡介绍,制度起步阶段,主要保障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的“重度失能人员”,未来将统一研究扩大至中度失能人员等。

长护服务供给是长护险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参保人究竟能享受哪些保障待遇?

目前,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国家已经列出全国统一的36项照护服务项目目录,包括协助进食、沐浴、口腔清洁、压疮照护等20项生活照护类项目,以及吸痰、导尿等16项医疗护理类项目。

记者:孙青、李海伟、彭韵佳、徐鹏航

编导:王竹艾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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