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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近日,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桐城市企业职工安居工程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坚持企业自愿赞助、个人自主申请、政府配套支持的基本原则,通过多种补贴的方式降低企业职工的购房成本,集中解决企业职工住房问题,进一步坚定其在桐城扎根发展的信心,最终在桐实现安居乐业。

申报企业为在桐城市注册的企业,申报条件为房屋类型为桐城市取得销售许可的期房及现房(含住宅和商业用房);在桐城市同一企业就业满3个月或在不同企业累计满6个月(以社保缴费认定);申请人必须与企业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申报企业可按总房款2%给予职工购房补贴;政府对企业补贴部分按照购房套数进行财政分档奖补,5套房以下补贴50%(含5套);5-10套补贴80%(含10套);10套以上补贴100%,财政奖补资金在企业纳税地方留成中解决,涉及经开区(双新区)的企业产生的相关补贴资金由经开(双新)区属地政府承担(奖补资金不超过企业年度税收地方留成总额)。

契税补贴先征后返,财政给予购房的企业职工已缴纳契税50%补贴。维修基金补贴方面,参与安居工程的房地产企业全额为购房的企业职工代缴维修基金。

此外,上门办理职工按揭,按揭利率按最下限执行,同时做好企业金融信贷服务工作。鼓励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且征信良好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最新政策执行。考取双一流高校的职工子女购房,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搭建家居、装饰装修服务平台,提供优惠装饰装修材料,免费提供装修设计、施工方案供购房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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