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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11月23日,河南省邓州市发布《邓州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优化公积金贷款使用办法。《若干措施》提出,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邓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邓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超过4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家庭,最高限额由不超过5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60万元。

同时,促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消费联动。支持城镇居民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对于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以及应纳税额的,可以按照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对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本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的,及对原籍不在中心城区,因为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邓的新市民,在邓州市中心城区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且完成契税缴纳的,可享所缴契税款50%补贴,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够同时享受。鼓励房企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户每套优惠5000元-10000元。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为银企双方搭建桥梁,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若干措施》要求,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房企的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不得强行划转重点监管资金,保持邓州市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

同时,保障业主子女就近入学。在新建学校周边优先规划建设配套完善的住宅社区,凡是在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的,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义务教育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子女免试就近入学。

《若干措施》提出,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主体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妥善处置企业欠款,及时退还各类保证金,落实规费减免政策及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支持房企开展促销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房管中心、自然资源规划、财政、税务、金融、公积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协同,适时研判房地产市场走势,做好市场监测分析。房企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找准产品定位,提高产品品质,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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